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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反贪揪出“大老虎” ——原铁道部副部长贪4千多元被撤

  1989年10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听取了时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的《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随后20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没有安排过类似议程。

  24年前的一场反贪腐风暴中,原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被揪出来。当时,中国社会上对腐败问题怨声载道,中央对于反腐下了大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告,限期贪官自首。在铁路系统不光要“抓小耗子,还要抓小老虎”的指示下,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主动忏悔,被查出收取贿赂价值4000余元。


人物资料:

  罗云光,河北徐水人,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为齐齐哈尔机务段钳工。后历任遵义机务段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贵阳铁路中分局长。1982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大专班。后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5月,因以车谋私贪污受贿案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

“我不是找你办事,这是省里给你们发的奖金”

  1988年6月的一个晚上,罗云光家里的电话铃响了,他的夫人拿起话筒。

  “我是郑州潘克明啊。请您找个人明早去接252次车,我给副部长捎来了一幅字画。”

  “几点呀?”

  “正点是6:48。”

  “哎呀,时间太早,不好去呀……”夫人表示为难。

  “您一定要找人去,要找个可靠的人!在软卧车厢门口……”电话那头,潘克明有点发急了。

  夫人似乎知道这个礼物的重要。

  列车正点到达了。夫人在家打开送来的字画时,画里面掉出一叠人民币和一枚金戒指。这一叠人民币有1000元。

  晚上,罗云光回到家中,望着这1000元人民币和金戒指,心里犯难了:退,还是不退?夫妇俩坐在沙发上,在昏暗的灯光里相视。

  几天后的一个星期日下午,潘克明急匆匆地来敲开罗云光家门。潘克明谢茶免烟,忙着从衣袋里掏出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大信封,放在茶几上,向罗的夫人直陈来意:“要过年了,你们也很紧,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夫人正欲推辞,潘克明将大信封朝她面前一推,巧言相劝:“收下吧,我不是找你们办什么事情,这是我们省发给你们的奖金。”说罢,起身告辞了。

  就在收下1000元钱不久,罗云光出差去郑州,他带上了这1000元钱。晚上,当潘克明到招待所来看他时,他把钱拿了出来,表示要退回给潘。

  潘克明不允,俩人展开了“拉锯战”。恰逢此时,郑州铁路局的另一位领导也来看望罗云光。罗当即把钱又收起来……

(此段参考自人民网,原链接http://www.people.com.cn/item/20years/newfiles/a1420.html)

  潘克明两次给罗云光“发奖金”,主要是想以车皮谋私,倒卖煤炭牟取暴利。——正所谓“火车一响,黄金万两”。后来,经办案人员查证,仅在1988年7月到1989年4月间,郑州铁路局综合服务公司副经理侯创国,伙同潘克明,弄到30多列计划外的车皮,从晋城等地像江浙、福建等地运送煤炭。他们规定,每运送一吨煤加价10-30元不等。如果每列火车按50节车皮,每节车皮以装50吨计算,他们就可发1500多车,近75000余吨煤炭,如按每吨平均加价15元来算,仅仅在加价费这一项,利润就高达110多万。

  但若想从繁忙的铁路运输线上挤出一列列车皮运送煤炭,又是何其困难。因此潘克明连同侯创国等人细心编织所需网络,以便罩到更大的权力上。

  而罗云光,这位铁道部主管运输工作的副部长,自然被罩在了这张网上。

最高检领导急了:铁路系统不能光抓小耗子

  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的陈振东,1984年1月3号正式到铁道部,当时铁道部还叫“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1987年6月1日,由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收编,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监察厅,陈振东任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厅长。据他介绍,当时铁路部比较突出的犯罪就是倒票,稍紧张的票源都属于稀缺商品,一般北京到上海的票都买不到,车皮也是。当时火车运营量很大,但因为处于计划经济年代,车皮数量有限,运量根本赶不上人民的需要。而当时管车皮的人,十个里八个都是万元户。“我在铁路这块工作,就这两方面矛盾比较突出,”他说,“所以重点就是查职务犯罪,看有谁违反了‘一车一票’。当时的风气是,从局长到副局长都上下互相送礼,‘不给我好事就不给你办事,给了好处也乱办事’,铁道部六个局的干部,当时就查办了五个,足以看到反腐败的重要性”。

  陈振东说,当时中央对于反腐的决心很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尤为坚决,他把大贪污犯罪作为检查工作的第一要务,工作也足见成效。

  “我曾接受刘复之的批评,他说铁路系统光抓小耗子不行,还要抓小老虎,他不断施压,”陈振东说,同时又表现的非常无奈,“但抓小老虎要看有没有条件,看有没有人举报。”

  虽然后来迎来了反腐败的大气候,中央规定,要查处县级以上干部级,以及万元以上的大案。“两高”甚至发了“通告”,规定限期投案自首者可从轻处罚,“但当时找不到省部级干部的犯罪线索”,陈振东说。

  在改革开放以来席卷全国的打击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反腐败斗争中,“两高”于1989年8月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谈话内容,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精神,向全国公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

  通告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989年10月31日,必须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或本单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两个月时间内,全国有1.8万人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那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门庭若市,有的是自首、有的是检举他人。

查省部级“老虎”没线索 办案人员找罗云光谈话

  迫于特殊形势,最高检办案人员随后找罗云光谈了一次话,他很快就明白了。慑于反腐败的压力,罗云光第二天就到最高检监察厅投案自首。

  罗云光作为主管铁路运输的副部长,是当时最年轻的副部长,他196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齐齐哈尔机务段钳工,后历任遵义机务段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贵阳铁路中分局长,1982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大专班后,历任成都铁路局副局长、局长,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铁道部副部长。

  罗云光自首后,随即交至中纪委和高检院联合查办,一番调查后,办案组将其定罪为免诉,确定其受贿4819元,其中包括:

  1988年1月收受潘克明送的1000元人民币;

  1988年6月收受潘克明带到北京的四幅字画,其中一幅字画里有1000元人民币,另一幅字画中有一枚金戒指;

  1989年9月收受侯创国送的“冰熊”牌电冰柜一台;

  1988年4月至1989年2月,从铁道部运输局以车谋私获取的各种非法收入中,分得的950元。

  但相比向其受贿的潘克明,罗云光是小巫见大巫——

  潘克明住宅被搜查时,搜出的物品有存折、现金4万余元,另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80发、各种名酒1147瓶、白糖两麻袋、食油200多公斤,还有电冰柜、空调和其他一些食品。随后潘克明又自己交出一个已经转移的皮箱,内有现金、存折7万余元、银元20块、200美元现金,以及金项链、金戒指和两台进口照相机。

  随后经认定,潘克明贪污受贿数十万元,违纪金额达260余万元。

定罪免诉:罗云光为什么被处理得轻?

  1990年5月,罗云光因以车谋私贪污受贿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宣布“定罪免诉”后,罗云光主动到铁道部公诉厅进行忏悔。他于10月16日向联合调查组交代:“我受到了商品经济的冲击,在‘一切向钱看’的影响下,丧失了党性原则。总认为下属单位过年过节送点土特产没啥,认为反正他们不是货主,不正之风在自己升上逐渐形成,越陷越深,一直发展到潘克明给我家送钱也麻木不仁。”,据铁道部高检的公务厅,他当时还作了四条表态:1、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当我的贪污受贿数额很小的时候把我揭露出来了,大了后悔莫及,现在只有4千多,我服。 2、我还很年轻,给党和人民造成的影响,在我有生之年,可以挽回。3、尽管我数额很小,但是我永不翻案。4、不但我从此得到教训,我也要告诉我的老伴子女去学法,不要触犯刑律。

  罗云光被4800块拉下马后,外界质疑声频起。针对“处理得太轻”的质疑,陈振东解释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他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投案;二是自首后认罪伏法,挽回损失,态度很好。而这两点正符合当时国家“从轻处理”的政策规定。

注:当时落马的两个省部级干部中,除了罗云光,还有时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沙比尔,此人收受电冰箱、纯毛地毯、金戒指及现金价值共计6342元,同样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