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10时30分,杨箕拆迁空地内一栋5层待拆居民楼上,40岁的杨箕村民李洁娥纵身跳下当场身亡。据目击者称,跳楼前李洁娥曾散发遗书,称此举与其房屋被拆迁有关。目前相关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之中。
2012年3月21日报道:广州杨箕村再拆三栋楼 李洁娥家当日已被拆
广州市杨箕村今早(3月21日)再拆三栋楼,分别为泰来大街28号姚慕嫦家、永巩二横八号李洁娥家和星垣南二巷十二号。早上9时,越秀区法院把杨箕泰兴直街大巷直新编27号姚慕嫦家以及永巩二横八号李洁娥家用警戒线围起来。此时,姚慕嫦屋内已经无人,而李洁娥的大儿子冼细永在自家屋内。
上午10时许,冼细永在法院工作人员劝解下走出房子,相关工作人员随即把房内家具搬出、清空该房。上午10时45分左右,钩机把杨箕泰兴直街大巷直新编27号的姚慕嫦家拆除。11时06分,钩机开到泰兴直街大巷直新编27号附近的星垣南二巷12号进行拆除。
11时许,钩机在拆除已经清空的永巩二横8号的李洁娥家。但在拆除的时侯,隔壁的7号被“误拆”了一角。随即,自称是7号屋主的黄素芳情绪激动、爬上房子抗议,口中喊着“没了,没了”。黄素芳随即被一众记者和一个姓江的保安救下。目前,泰来大街28号姚慕嫦家、永巩二横八号李洁娥家和星垣南二巷十二号这三栋房子拆除完毕。
2月13日报道回顾:杨箕将再拆三户
杨箕联社2月12日在越秀区梅花村街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又有三户钉子户获发法院的执行通知,要求于2月9日前搬离,目前期限已过,仍在作执行前最后调解。
杨箕联社介绍,三户分别为大巷直街27、28号姚杨灯户,星垣南二巷12号李款户,以及永巩二横8号李洁娥户,前者是因为对补偿金额不满,后二者因为早期合建户补偿纠纷。对此,梅花街党工委书记陈振强指出,目前正进行执行前的最后调解,何时执行仍未收到通知。
从2009年开始改造的杨箕村,至今仍有15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回迁日前已从2013年延后到2014年。对此,不少已签约村民都对政府改造的低效率表示不满,村民梁就欢表示,回迁时间一拖再拖,去年十多名老人在郁郁寡欢中去世,很多原本可就近上学的孩子,临迁期间每天从太和、花都一带赶来杨箕上学,不知苦日子何时结束。
杨箕联社书记张建好介绍,因杨箕改造工程产生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共有29件,涉及的村民有18户;至目前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并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共有13件,剩余16件诉讼案已经一审审理作出判决,部分被告已经提出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已进入执行程序的13件案件,2011年9月、11月已经执行的4件案件,有3件案件经由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购买回迁安置权益,被执行人自愿交出房屋并顺利拆除,1件由法院强制搬离。目前法院对其余9件案件继续执行。
继2011年11月17日实施强制搬迁,备受民众关注的广州市杨箕村“城中村”改造纠纷近日有了新进展。昨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杨箕村改造的16件宅基地纠纷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16宗案件均判令被告村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原告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同时搬迁到原告提供的过渡房。
据法院介绍,此次宣判的16件案件均是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与杨箕村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尚余1件租赁纠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至此,杨箕村拆迁纠纷的诉讼一审已基本完毕。
在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状告部分村民宅基地纠纷案中,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方面认为,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对杨箕村整体改造工程具有合法管理的权利,此次旧村改造系惠及全体村民的重大事项,涉及全体村民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部分村民耽误回迁时间,对广大村民合法权利造成消极影响。涉案村民则认为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拆迁和补偿程序不合法。
记者发现,多起诉讼的原告均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诉,而被告则为个别村民。这些杨箕联社提起的诉讼中,被告大多采取不参加答辩、不参加开庭和宣判、不签收判决书的对策。
越秀区法院民庭许庭长介绍,杨箕村拆迁35件诉讼案中,村民主要的诉求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村民认为拆迁程序不合法;二是对村民违章建筑的赔偿问题;三是要求拆迁必须具备拆迁许可证;四是称自己没有接到拆迁通知。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只有国有土地的性质在拆迁时才需要拆迁许可证,农村集体土地并不适用。”许庭长说。
法院:联社收地合法
法院认为,杨箕村范围内的宅基地属杨箕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杨箕村民对涉讼土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对所占用的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有权要求依照法律规定收回集体土地,是合法的诉讼主体。
杨箕村整体改造符合公益事业建设的目的。杨箕村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对整体改造方案包括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表决通过,程序上并无不当。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要求收回房屋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因土地与房屋不可分割,涉讼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后,村民的房屋亦应一并交给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部分村民称程序不合理
昨天到场听宣判的杨箕村村民只有五人。法官宣判完毕后,五人情绪激动,迟迟不肯在判决书上签名,称拆迁过程存在许多不合程序的地方,一定会上诉。
涉案村民并不太愿意接受媒体采访。家住杨箕村泰兴直街的村民刘先生对法院的判决感到非常不满意,他认为杨箕村在拆迁过程中程序出现了很多问题,“拆迁肯定要经过我们全部人的同意的,赔偿这些问题也要事先谈好,但现在我们连什么时候回迁、回迁的面积是多少、建筑材料是什么、楼层的层数是多少都不知道。施工单位的拆迁许可证也没有。”
刘先生说:“我们还住在杨箕村,屋子还没被拆迁,水电没有断,但现在没有活干也没有房租,原来也是靠房租维持生计的。现在生活过得很艰难。我们肯定不服这个判决的,一定会上诉。”
判决后,法院积极督促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主动与村民协商安置补偿的细节,要求按《杨箕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做好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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