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公款吃喝沉疴必须用重典

2012年02月20日02:34 | 我来说两句(人参与)
  读了贵报2012年2月13日A2版刊登的社评《地方两会可好好议一议“嘴上腐败”定罪》,我觉得这个建议非常好,也说出了老百姓的心声。

  公款大吃大喝,浪费大量钱财,败坏党的形象,破坏健康,久为社会诟病。但现实中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本原因在于相关制度的缺乏。在现行政治生态中,公款吃喝从来都是先吃后算帐,吃多少报多少,没有制度约束势必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在酒精考验中蒸发纳税人的钱,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国外部长级官员可以因公务招待时多点一道鹅肝多喝两瓶酒被曝光最终下台,说明人家的三公消费是在阳光下操作,相当透明。有无数双犀利的眼睛盯着,想挥霍也难。比如俄罗斯,公务招待的每笔费用都在网上公布,任何人都可以查到哪次宴请哪道菜花了多少钱。有了这样的制度,有了这样的细则,哪个官员还敢在光天化日下胡吃海喝?其实不少官员也非常痛恨这种公款吃喝现象,可大环境如此,再说又身在官场身不由己,也只好应付。

  在我国,还没有官员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侥幸心理下必然肆无忌惮。治乱象需用重典,不下猛药无以治愈这种沉疴,所以希望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能建议中央出台相关规定,规定公务招待标准和公款吃喝限额,对超标的官员进行责任追究,责一儆百。另外,也要出台相关法律,把严重公款吃喝入罪,因为法律不跟进,等于纵容,起不到真正震慑作用。

  浙江 姚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