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公款吃喝为何“长盛不衰”

2012年02月13日10:54 | 我来说两句(人参与)
  据有关方面不完全统计,中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元,2005年突破了3000亿元大关。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令人痛心。对此百姓一片鞭挞之声,党政部门也频发禁令。然而,各种名义的公款吃喝行为却屡禁不止。(据2月7日 《人民日报》)

  身为执政者的国家领导人想来也早已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上百个红头文件为啥管不住公职人员一张嘴?公款吃喝泛滥,究竟原因何在?笔者对于官员公款吃喝的行为亦是愤慨,究其原因有三:

  一来,中国人重关系,上下级、同级之间的人情世故要走动要保持,餐桌看来是最好的选择。当然笔者认为并不是所有的官员一开始就都喜欢公款吃喝,但在官场酒文化盛行的大环境下,许多官员认为既然一己之力无法“回天”,不如做个识“时务”的“俊杰”。开弓没有回头箭,官员一旦有一次尝到了公款吃喝的甜头,再二再三当然接踵而至。

  二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公款吃喝盛行的祸首就是现行财务制度的漏洞。所谓会议费、出国费、培训费、调研费、科研费等原本合法报销项目,早已成了公款吃喝的“掩护体”。再者,公款吃喝禁令强制性、监管性、惩罚性弱,道德倡导性多。怎样界定责任,谁来监管,如何定罪都不具备可操作性。

  三来,公款吃喝的法律监管执行制度“不给力”,想当年毛主席在推行“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尚且强制推行,如今的公款吃喝却只是倡导,上百个红头文件在公款吃喝的官员眼里成了“光说不练的假把式”,难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猫鼠游戏”不断上演。

  总而言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红头禁令再多也抵不过“一纸法文”,只有下法律这剂“猛药”,才能真正治好公款吃喝这一“伤民、伤国、伤身”的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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